1、合同主體。合同的轉讓方應為合法享有商標專用權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受讓方限于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
2、商標的基本情況,包括商標名稱、圖案,國別、注冊時間、注冊號,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和商品或服務的名稱。
3、商標權使用許可狀況。商標權在被轉讓前,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轉讓人已將商標使用權許可第三人使用的情況。為了保障受讓人的利益,受讓人應在簽訂合同前,清楚了解該被轉讓的商標的權利狀況,應明確約定被轉讓商標被許可使用的情況,以及受讓人在合同簽訂后是否仍需承受被許可使用的相關權利義務。
4、
商標權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應約定清楚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以及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
5、商標權轉讓的性質(zhì)。應明確約定該商標權轉讓的性質(zhì)是屬于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還是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不同的轉讓性質(zhì),受讓人享有不同的權利期限。
6、商標權轉讓的時間。針對不同的商標權轉讓性質(zhì),轉讓的時間也有所不同。對于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一般約定自商標權轉讓合同辦妥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xù)后,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而對于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則應約定轉讓期限,并約定轉讓方將在轉讓期限屆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7、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此條款中應明確約定轉讓費及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如系涉外業(yè)務,還要考慮到幣種匯率、計算方法。
8、商標轉讓手續(xù)的辦理。應明確約定雙方應共同向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xù)由受讓人辦理。另外,應約定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應由何方承擔。
9、商品質(zhì)量的保證。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chǎn)品質(zhì)量不低于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jīng)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戶名單。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jiān)督受讓方的生產(chǎn),并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chǎn)情況和產(chǎn)品質(zhì)量。
10、雙方的保密義務。應明確約定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chǎn)經(jīng)營情況秘密的義務。
11、違約責任,是保障債務履行以及保護、救濟債權人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當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包括繼續(xù)履行合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