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性感的“紅底恨天高”,Christian Louboutin在過去10年中為其“紅鞋底”商標的維權(quán)經(jīng)歷成為另一個被業(yè)界高度關(guān)注的話題熱點。
據(jù)時尚商業(yè)快訊,今年初Christian Louboutin在中國關(guān)于“紅底鞋”商標駁回復審行政訴訟二審的判決已經(jīng)公布,雖未對于訴爭商標是否受中國《商標法》保護及其顯著性等問題作出明確回應(yīng),但也否決了此前的審判結(jié)果,認為原審判決和被訴決定屬于審查對象認定錯誤。
該案起源于Christian Louboutin于2010年在中國遞交的商標領(lǐng)土延伸保護,但當時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申請商標為圖形商標,一審法院認定申請商標為三維標志,而二審法院認定申請商標為限定使用位置的單一顏色商標,目前商標評審委員會正在對“紅底鞋”是否符合《商標法》保護作出重新審議。
根據(jù)2013年新修訂的《商標法》的第8條,任何能夠?qū)⒆匀蝗恕⒎ㄈ嘶蛘咂渌M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qū)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法院強調(diào),雖然本案申請商標的標志構(gòu)成要素不屬于《商標法》第8條中明確列舉的內(nèi)容,但也未被明確排除在可以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之外。
Christian Louboutin的律師則表示,“紅底鞋”在該條款中屬于能夠與其它商品區(qū)別開的顏色,但爭議在于條款中所要求的是“顏色組合”,而不是“單一顏色”。
Christian Louboutin創(chuàng)立于1992年,同名創(chuàng)始人在為品牌標識感到苦惱時突然看到手下員工在涂紅色的指甲油,便隨手把一對高跟鞋的鞋底涂成了紅色,后逐漸發(fā)展成為品牌最具辨識度的元素,并受到Lady Gaga、Sarah Jessica Parker、Angelina Jolie、Kendall Jenner和Victoria Beckham等明星名人的追捧。
在獲得市場肯定后,Christian Louboutin通過推出相同紅色的唇彩進軍美妝界,并于去年試水童鞋。
據(jù)最新消息,Christian Louboutin還計劃在明年開設(shè)一家酒店,以更好地闡釋其喜愛的生活方式。
可以肯定的是,如今消費者只要看到紅色鞋底的高跟鞋便會立即聯(lián)想到Christian Louboutin,但由于各國法律對于“紅底鞋”能否作為商標的爭議一直存在,Christian Louboutin的維權(quán)之路并不順利。
據(jù)公開資料顯示,Christian Louboutin最早于2000年11月29日在法國提交的第3067674號鞋類商標申請,但當時的“紅底鞋”商標和品牌于2011年10月25日申請的“紅底鞋”具有很大差別。
從登記信息來看,2000年該商標的類型為半圖形商標,亦稱為復合商標,而商標描述中僅寫明為“紅色鞋底”,在2011年該商標的類型為圖形商標,商標描述中寫明“申請商標為特殊紅色(PANTONE 18.1663TTP)應(yīng)用于鞋底,且鞋子的輪廓不是商標的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為標注商標的位置。
位置商標,一般是指位于指定使用的商品的特定位置,由立體形狀、圖形、顏色或以上要素的組合所構(gòu)成的可視性標志。
具體而言,又分為立體形狀位置商標、圖形位置商標、顏色位置商標和組合位置商標。
由于“紅底鞋”商標的特殊性和名氣,無論是Zara等快時尚還是奢侈品牌Saint Laurent紛紛“借用”這一特征來設(shè)計鞋履,對Christian Louboutin的品牌形象造成一定損害,也讓品牌下定決心在全球申請專利延伸保護。
2011年4月7日,Christian Louboutin向紐約曼哈頓聯(lián)邦法庭提起訴訟,起訴開云集團旗下奢侈品牌Saint Laurent抄襲,要求該品牌停止侵權(quán)并索賠百萬美元。
2012年,紐約聯(lián)邦上訴法院對此案作出復議,重新確認“紅底鞋”作為商標的合法性。
2016年,瑞士聯(lián)邦行政法庭則駁回了Christian Louboutin 的申請,拒絕將其“紅底鞋”列為受商標保護的商品。
2018年,Christian Louboutin的維權(quán)之路終于獲得階段性勝利,先是在5月獲得巴黎高等法院判定其“紅底鞋”的專利權(quán),1個月后該商標也終于獲得歐盟最高法院認可,法院表示由紅色與鞋形共同構(gòu)成的商標一定程度上受到歐盟法律保護。
今年2月,海牙地方法院判定Christian Louboutin“紅底鞋”商標有效,并認為荷蘭時尚零售商Van Haren侵犯了該商標專利,要求Van Haren立即停止銷售其Fifth Avenue by Halle Berry 系列紅底鞋,并向 Christian Louboutin 支付賠償金和訴訟所需費用。
有分析人士指出,盡管“位置商標”在國內(nèi)并非法定商標類型,但無論商標評審委員會最終作出什么決定,都意味著Christian Louboutin此類商標的保護取得了進一步突破,至少法院沒有否定紅底鞋作為“位置商標”的存在。
目前,Christian Louboutin在大中華區(qū)共擁有17家門店以及開設(shè)了專屬官網(wǎng)。截至發(fā)稿,品牌發(fā)言人暫未就此判決作出回應(y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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