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作品是指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創(chuàng)作的作品應當屬于作者的職責范圍;對作品的使用應當屬于作者所在單位的正常工作或業(yè)務范圍之內。在我國,除法律特殊規(guī)定以外,職務作品的 著作權屬于事實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為“一般職務作品”。
這里“工作任務”指的是公民在該法人或者該組織中應當履行的職責。
這里“物質技術條件”,是指該法人或者該組織為公民完成創(chuàng)作專門提供的資金、設備或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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